為了解決醫療廢物對環境的污染,保護環境、保障人民身體健康,防止醫療廢物污染事故的發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、《醫療廢物管理條例》、《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規定》,特邀有醫療廢物(危險廢物)集中處置資質的單位來參加我院的醫療廢物處置服務院內談判磋商,現發布公告。
一、項目概括與招標范圍:
1.1項目名稱:漣源市人民醫院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服務院內談判
1.2采購方式:有醫療廢物(危險廢物)集中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采購院內談判磋商
1.3采購需求:為醫院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無害化處置等等配套服務(具體內容見談判要求)。
1.4采購預算(最高限價):根據婁底市發改委(婁發改審【2017】73)號文件的規定,對醫療機構收費有固定病床的按每日每床 2.35元計收,經雙方談判確認,按協商床位計費,最高床位數不得超過720張。
二、供應商資質要求:(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(2)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(4)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(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(6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(7)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注:供應商具有“三證合一”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,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,或供應商具有 “五證合一”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,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、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,符合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,未實行登記制度改革的證件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使用。
三、資格審查方式:開標后由醫院采購小組現場進行資格審查。
四、特別要求
供應商需來開標現場并當場遞交紙質投標文件。在評標階段,采購小組根據項目需要,對供應商可能做出的澄清要求,現場實時提問,投標供應商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澄清說明。
五、報名時間: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16日(每日上午 8 時 00 分至12 時 00分,下午 14 時 30分至17 時30分)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報名地點:漣源市人民醫院院科(醫院綜合樓9樓908室)
七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。
八、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:
采購人名稱:漣源市人民醫院
地址:漣源市交通路
聯系人:顏女士 電話:0738-4433155